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东湖路152号1-4层公共卫生间装修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,请受邀单位就下列服务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:
1.采购编号:gdxh-2022-dhlwsjzx01
2.项目名称:东湖路152号卫生间装修施工项目
3.项目内容及要求:
3.1项目概况:本次工程为东湖路152号1-4层公共卫生间装修工程。包括装修工程、土建工程等。成交单位在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场,并按合同工期要求,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装修、土建等全部工程,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并交付使用。
3.2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3.3工期:60天。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并通过验收,交付使用。
4.采购预算:工程上限价人民币62万元,企业自筹。超过上限价为无效报价。若报价低于符合资格、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的80%,或低于上限价的75%时,须在磋商时就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,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做出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书面说明,将被视为低于成本报价,报价无效。
5.项目资金来源:企业自筹
6.施工单位资格要求:
6.1报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、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,具有安生生产许可证(建筑施工)。
6.2供应商须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(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,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,或执业许可证)副本复印件;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,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,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6.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(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人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)的查询结果为准;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。如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结果显示“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”或“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”,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)。
6.4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。
6.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资格声明函)。
6.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(提供资格声明函)
1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。如同时参加,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。
2)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6.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。
7.报名
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。
有意参加报价者,请于2022年7月6日17:00前邮件回复,并明确表示“xxx公司愿意参与东湖路152号卫生间装修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”,并附上授权代表long8头号玩家的联系方式。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,报名资格取消,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。同时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10:00(北京时间)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,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。
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中庭接待室。
8.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
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随邀请一起发出。
9.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2年7月11日10:00(北京时间)
如无另行说明,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。
10.踏勘:
不集中现场踏勘,自行踏勘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负,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报价人将对现场情况的理解自行负责。
踏勘时间:自行选择踏勘时间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52号1-4层
联系人:童生
电 话:020-66220237
11.磋商时间:2022 年7月11日10:00 (北京时间)
12.磋商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4号会议室
13.long8头号玩家的联系方式: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办公室 邮编:510000
联系人:张先生 电子邮箱:
电 话:020-66220228
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7月1日